(通讯员 袁伟)2016年4月6日,巴彦淖尔市乌拉山镇农民王强激动的来到乌拉特前旗公安局经侦大队三中队办公室,面对民警递上的13000元发还支票,王强激动的连说了六声“谢谢”,并由衷的感激人民警察。
2015年5月,犯罪嫌疑人秦某多次向其朋友刘某(系犯罪嫌疑人)催要借款未果,犯罪嫌疑人刘某对犯罪嫌疑人秦某说,其妻子有一张信用额度18000元的信用卡,现卡已透支18000元。犯罪嫌疑人刘某让犯罪嫌疑人秦某找一个代还信用卡的人将透支款代还以后,刘某让其妻子将信用卡挂失,从而骗取代还信用卡的人钱,骗取成功后,用补办出来的信用卡套现,然后将钱一人一半平分。
之后,秦某就联系了其朋友王某(系犯罪嫌疑人),对其说了用代还信用卡方式骗钱一事,犯罪嫌疑人王某就同意了。几天后,犯罪嫌疑人王某找到了代还信用卡的受害人王强。但秦某和王某担心两人常住在乌拉特前旗,骗钱后容易被受害人认出来,犯罪嫌疑人王某又联系了乌拉特后旗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用别人身份证办理了一张手机电话卡交给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刘某某用该电话卡联系受害人王强,询问代还信用卡情况,两人约定在某银行门前见面。此时犯罪嫌疑人秦某电话通知了犯罪嫌疑人刘某,要注意其妻子的银行信用卡,等还进钱后及时挂失。王强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妻子的银行信用卡透支款18000元还清后,又用自己的POS机刷卡5000元后,王强再次取钱时卡已经被挂失。此时发现被骗的王强哭着向警方报警,目前犯罪嫌疑人秦某、刘某、刘某某已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王某在逃。
信用卡作为一种方便快捷消费结算方式,应用越来越广泛,但是由于风险防范意识相对薄弱等原因,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导致信用卡诈骗类案件逐年攀升。警方提醒市民,一定要警惕使用信用卡,以防上当受骗。